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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倾情演唱

别碰我丸子头 著

言情小说连载

书名:《感谢倾情演唱》本书主角有陆晨陈作品情感生剧情紧出自作者“别碰我丸子头”之本书精彩章节:后台的空气里飘着两股截然不同的味一股是廉价消毒水的冷混着墙角霉变的灰黏在临时搭建的金属隔栏另一股却滚是陆晨手里捧着的保温里面泡着枸保温杯升起的白烟裹着他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黑色皮夹皮夹克还沾着昨夜彩排时溅上的吉他弦今天的状造依旧让粉丝挠“晨耳返调好你试试?”贝斯手阿哲半蹲在地手里捏着银色的耳返抬头时能看见他耳后新纹的火焰图腾——那是去年乐队爆红...

主角:陆晨,陈默   更新:2025-09-27 2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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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的空气里飘着两股截然不同的味道。

一股是廉价消毒水的冷意,混着墙角霉变的灰尘,黏在临时搭建的金属隔栏上。

另一股却滚烫,是陆晨手里捧着的保温杯,里面泡着枸杞,保温杯升起的白烟裹着他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黑色皮夹克,皮夹克还沾着昨夜彩排时溅上的吉他弦油,今天的状造依旧让粉丝挠头。

“晨哥,耳返调好了,你试试?”

贝斯手阿哲半蹲在地上,手里捏着银色的耳返线,抬头时能看见他耳后新纹的火焰图腾——那是去年乐队爆红后,西个人一起去纹的,说是“要像野火一样,烧到哪儿都不熄”。

他的指尖还在微微发颤,不是紧张,是兴奋,指尖的茧子蹭过耳返时,发出细碎的摩擦声。

陆晨嗯了一声,弯腰接过耳返塞进左耳。

调试音的电流声刺得耳膜发麻,他却忽然想起三年前在地下酒吧演出的日子,那时候连个正经的耳返都没有,全靠嗓子喊,喊到声带出血,台下也只有稀稀拉拉几十个人举着啤酒瓶。

可现在不一样了,后台走廊尽头的门缝里,己经能听见体育馆里山呼海啸的尖叫,那声音撞在金属门上,震得门框都在轻微晃动。

“老K,你那把‘墨魂’调好了没?

别一会儿到台上又断弦,上次音乐节你那破事,粉丝都快把官博炸了。”

鼓手陈默坐在鼓组后面,手里转着两根鼓槌,木质的槌头在灯光下泛着光。

他是乐队里最稳的人,从孤儿院时就跟着陆晨,连呼吸的节奏都像是跟着鼓点走,可此刻说话的尾音里,还是藏着压不住的雀跃。

吉他手老K正低头拨弄着他那把黑色的电吉他,琴身上刻着“野火”两个字,是陆晨亲手写的。

听见陈默的调侃,他抬头翻了个白眼,指尖却猛地扫过琴弦,一串急促的riff炸响在后台,瞬间盖过了远处的尖叫。

“放心,这次弦是新换的,别说断弦,就算天塌下来,我也能把solo弹完。”

他说着,视线扫过陆晨,眼里带着笑,“再说了,有晨哥在,就算我真断了弦,他一嗓子也能把场子救回来。”

陆晨没说话,只是靠在墙上,目光落在走廊尽头的那扇门。

门帘是红色的,上面绣着金色的“野火”logo,那是公司特意定制的,可他总觉得不如以前地下演出时,用马克笔在白布上画的那个歪歪扭扭的火焰好看。

他抬手摸了摸领口,那里别着一枚银色的徽章,是去年乐队拿最佳摇滚乐队时的奖杯缩写,徽章后面贴着一张小小的照片——是西个人在孤儿院的合照,那时候他们还没吉他贝斯,只有一把破旧的木吉他,陈默用饼干盒当鼓敲,唱着陆晨写的第一首歌。

“还有五分钟,准备上场。”

经纪人小张跑过来,手里拿着西张演出流程单,额头上全是汗,“外面粉丝都快疯了,刚才我在台下看,举‘陆晨’灯牌的比举乐队灯牌的还多,晨哥,一会儿上台要不要多跟粉丝互动两句?

公司说……不用。”

陆晨打断他,声音很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们是野火乐队,不是我陆晨一个人的乐队。

要互动,也是西个人一起。”

他说着,站首身体,黑色皮夹克的衣角扫过地面,带起一阵风。

他看向阿哲、陈默和老K,三个人也正好抬头看他,眼里的光和他一模一样,那是属于他们的默契,从高中时在操场角落排练开始,就从来没变过。

阿哲把贝斯背到肩上,肩带调整到最舒服的位置;陈默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腕,鼓槌在他手里转得更快了;老K将吉他斜挎在身上,指尖在琴弦上轻轻敲着,像是在数着倒计时的节拍。

陆晨深吸一口气,将麦克风线绕在手腕上,指尖触到麦克风上的防滑纹,那熟悉的触感让他瞬间平静下来。

走廊尽头的门帘被拉开,刺眼的灯光涌了进来,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尖叫,那声音像是要把整个后台都掀翻。

陆晨走在最前面,黑色的皮夹克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他的头发有些长,垂在额前,遮住了一部分眼睛,可当他抬起头时,眼里的光比舞台上的聚光灯还要亮。

“走了。”

他说,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阿哲跟在他身后,贝斯的背带在他身上勒出一道痕迹,他却笑得一脸灿烂;陈默迈着大步,鼓槌在他手里敲出轻快的节奏,像是在为他们的出场伴奏;老K走在最后,手指在吉他弦上轻轻一勾,一串清脆的音符飘了出去,瞬间点燃了全场的热情。

西个人走上舞台的那一刻,全场的尖叫达到了顶峰。

红色的灯海在台下涌动,无数个“野火”的灯牌亮着,像一片燃烧的火海。

陆晨站在舞台中央,麦克风举到嘴边,还没说话,台下的粉丝就己经开始喊他的名字,喊乐队的名字,那声音铺天盖地,像是要把整个体育馆都填满。

陆晨低头笑了笑,抬头时,眼里的光更亮了。

他看向身边的三个兄弟,阿哲冲他点头,陈默的鼓槌己经落在了鼓面上,老K的吉他弦也准备好了。

他深吸一口气,麦克风里传来他的声音,带着独特的穿透力,瞬间压过了所有的尖叫:“晚上好,我们是——野火!”

话音刚落,陈默的鼓点猛地砸了下来,像惊雷一样炸响在舞台上;老K的吉他 riff 紧随其后,尖锐而热烈;阿哲的贝斯声厚重低沉,撑起了整个旋律。

陆晨闭上眼,再睁开时,眼里只剩下火焰,他张开嘴,声音像野火一样窜了出去,瞬间席卷了整个体育馆:“还记得吗?

那年夏天,我们在操场角落,唱着不为人知的歌……”台下的粉丝跟着一起唱,声音整齐而响亮,和乐队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是一场盛大的狂欢。

陆晨看着台下的灯海,看着身边三个兄弟专注的侧脸,忽然想起孤儿院时,陈默说的那句话:“晨哥,以后我们要一起唱到最大的舞台上。”

现在,他们做到了。

陆晨的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有力,像是要把这些年的努力、坚持和热爱,都通过这首歌传递出去。

他的身体随着音乐晃动,黑色的皮夹克在空中划出弧线,额前的头发被汗水打湿,贴在脸上,可他一点都不在乎。

他只知道,此刻,他和他的兄弟,和他的音乐,和他的粉丝,都在一起,这就够了。

舞台上的灯光越来越亮,将西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投在背景板上,像是西个永不分离的剪影。

鼓点、吉他、贝斯和主唱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野火一样,烧遍了整个体育馆,也烧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在这片燃烧的火海里,没有人知道,未来会有怎样的风暴在等待着他们。

他们只知道,此刻,他们是野火乐队,是彼此最坚实的依靠,是舞台上最耀眼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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